初始保证金,也称为履约保证金要求,是指为保证未平仓头寸的履约而收取的诚信保证金。收取初始保证金是结算所用以减轻未来潜在风险的一项重要工具。根据"违约赔付"的概念,所收取的初始保证金应足以弥补违约参与者在违约事件发生后未平仓头寸市值的潜在波动,直至这些头寸被完全平仓或对冲为止。BMSC和BMDC采纳以下建议PFMI Principle6:保证金,在设计初期的保证金模型时,力求在正常市场情况下达到至少99%的单日覆盖。
ccp对清算参与者的信用敞口主要通过下文建议的保证金收取减轻PFMI原则4:信用风险,以解决当前和潜在的期货风险敞口。为防止损失累积,BMSC和BMDC要求所有未平仓或未平仓头寸每日至少按市值结算一次。由此产生的利润和损失称为差价或结算差价。在每个结算周期计算的这些金额将过帐到参加者的帐户,如有亏空,必须每天付清。
对于结算BMD产品的参与者,差额必须在翌日交易开始前以相关合约结算货币现金结算。这种风险管理措施通常会每日将头寸值重置为零,从而减轻潜在的期货敞口。以合约的交易货币结算将减少结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现金流错配。
对于BMSC的参与者,以市值计的变动保证金将于当日开市时间上午10时收取,作为股票保证金要求的一部分,亦会在当日追加保证金通知期间收取。